五百五十七 北京条约(1/3)
大明武英四年十月,在大明王朝的京师紫禁城内,来自大明、维也纳、匈牙利、雅典、埃及、摩利亚等十七个国家的代表,在受到了中国人热情友好地招待,并且经过了长时间的漫长而又艰苦的谈判之后,共同在新的协约:《北京条约》上签署下了自己的名字!
各国代表明确承认了大明王朝在原奥斯曼帝国所取得的一切利益,并且有权分配奥斯曼帝国的土地和人民,奥斯曼帝国做为一个国家已经不复存在,大明同时也郑重承诺将会保证奥斯曼帝国的王室成员,能够得到人道的待遇,他们将会在北京受到仁德的款待。
承认雅典公国、摩利亚公国和埃及公国的复国,而为了保障这些国家不再受到任何形式的挑衅或者威胁,明帝国的军队将长期驻扎在这些国家,肩负起这些国家的领土安全,而这些军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明帝国自行承担,不需要这些国家付出哪怕一个金币。
明帝国在地中海以及红海的权利将得到最大程度的承认和保障,同时将与维也纳、匈牙利、威尼斯等国家组成联合舰队,共同维持海上安全,成立舰队联合指挥部,由明帝国海军出任指挥部总司令,一旦发生海上战争,舰队可以随时到达任何海面。
凡在《北京条约》上签署名字的国家,在未来一百年内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战争,双方有权利并且有义务。在条约国需要地情况下,尽可能的给予帮助,而这种帮助并不仅仅限于政治和经济等方面的内容,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也包括军事上的。
由明帝国提供低息贷款给予维也纳和匈牙利等国,并派出军事教官,以及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向维也纳和匈牙利出售武器,在三年内协助这些国家完成军队的改革,军队的改革包括陆军和海军等各项。为此,大明将首批组建两个以上的军事顾问团……
条约公分一百三十七款,详细地规定了各条约国地权利和义务,而在条约签署完成了,大明皇帝亲自举办了酒宴。来庆祝条约的签署完成,并且大明皇帝还亲自出席酒宴。
但是当《北京条约》送到皇帝陛下面前的时候,武英帝甚至没有看上一眼:
“这样的东西不必给朕看,这些写在纸张上的东西。测试文字水印7。随时都可以被撕毁。一旦发生了威胁到自己利益地事情。维也纳或者是匈牙利这些国家,难道你还指望他们遵守条约?现在咱们大明是强大的国家,可万一弱小了呢?朕看第一个对大明发动战争的就是它们……”
而在《北京条约》签署之前,另一个协约也在极度秘密的状态下于紫禁城地皇宫内签署完毕。这份协约就是著名地《北京——波兰协约》。
《北京——波兰协约》,是亚洲和欧洲两个军事强国间的一次联盟,其主要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都引以为心腹之患的俄罗斯。不管是明朝或者波兰,都迫切地需要一个强大而坚实的盟友。而正是基于这个目的,双方终于走到了一起。
在《北京——波兰协约》完成后,波兰迅速加强了对乌克兰的军事攻击。而由海上运抵的一批新式火炮此后也到达了波兰。并被波兰军方立刻安排到了前线,大约超过二十万的波兰军队。正在与俄罗斯接壤的边境集结,一场大战已经无可避免…
而在此后大明皇帝下令,各地兵工厂加速生产,以满足各国地军事需求,同时明军淘汰下来地那些武器,一概不准销毁,对于明军来说已经过时的火器,在其它国家却依然能够发挥出它巨大地作用,似乎大明帝国,正在向着一个大军火贩子的方向发展……
好消息一个接着一个从前方传来,在奥斯曼帝国灭亡之前,由黄飙和李天齐指挥的明军也于布哈拉城一线成功击溃了三十七万卫拉特军。
其实这是一个军事上的阴谋,在与卫拉特军对峙的时候,由李天齐、刘风和郭飞率领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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