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刁民发家计划(3/3)

做法同时也是给父母一个案例,是为了在事后让父母明白他贾鸿渐从来就不是个乖宝宝,他不会因为父母不允许做某事就真的不做。只要是他贾鸿渐认准的,他一定会去做,哪怕家人都反对,为了不让他搞砸,家人最好还是跟在他身边帮他各种局势才是正途……

这个方案,算是他贾鸿渐的“下马威”,他需要父母真正的把他当成一个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不是一个聪明的儿子而已。所以,哪怕这样做的结果是会被老爸用皮带抽一顿,他也照样要做。

补一下上一章的注,本来以为后台的那个新增的章节感言能当注释使用呢,结果发现正文好像看不到。

补注:沈太福要起诉央行是真,但不是上午要起诉下午就被抓,实际上隔了一段时间,不过为了剧情橘子在这里稍有改动。另外,刚才查了下资料,发现93年的银行利率是14%,而沈太福对外开的利率是20%多,之前的章节写错了,这里声明一下~另外求收藏求点击求票票~

注:实际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93年十月通过,94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里因为剧情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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