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16章(2/2)

八个普拉达的手袋,这样做不更好吗?&;/br&;

而且,要让我说的话,埃尔梅斯的手袋决非“硬着头皮购买”、“小心谨慎使用”的物件,倒不如说是个可供胡乱使用随意摔打的东西。&;/br&;

几年前,我在西班牙买了个黑色凯利手袋。在日本买化妆品的时候,我把手袋随手放在了柜台上。年轻的女售货员看到它,艳羡地说:&;/br&;

“用了好几年了吧?”&;/br&;

其实,我用了还不到一年时间。每天都无所顾忌地使用,随手往那边的地板上一丢,结果弄得它一副破旧不堪的样子。不过,我觉得正因为如此使用,才发掘了凯利手袋的野性美。&;/br&;

在《派对·时尚》的插页上常常看到,身着华丽礼服的女孩儿们手里拎着凯利手袋和傻大的巴锦,那种装扮总叫人心里犯嘀咕……我在正式的场合,大都带着在苏黎世买的正式的布包。包虽只花了七千日元,但和价钱没什么关系,比拎那种大得令人胆战心惊的埃尔梅斯手袋可要强多了。&;/br&;

最近,我终于明白了带埃尔梅斯手袋的秘诀,那就是:&;/br&;

“虽说是埃尔梅斯的名牌,但绝对不能像那个高傲的、又大又名贵的包似的,露出洋洋自得的颜色。”&;/br&;

不过,虽然懂得了这个秘诀,可我也渐渐地感到肘部承受巴锦的重量压迫。因此,我还是喜欢使用普拉达的轻巧手袋。年纪大了以后,带着它最合适。现在囊中虽有足以购置那高贵皮包的钞票,只是这个时候承受巴锦的体力正在逐渐失去。人世之中,真不能事事如意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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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5-3-15&;/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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