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百五十一章:丢人丢到姥姥家(2/2)

他这样吧,只要别人没看到她的脸就好。

“站住!”突然他们的身后传来一道怒喝:“把那个女人给我放下!”

夏冰倾脑门一热,心里“咯噔”一声,完了,这回遇到热心群众了,哪怕自己这么一路被他抗回家也就算了,这回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她可真是左右为难。

她一点也不希望别人知道她是谁。

慕月森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回头看了一眼。

只见一个穿着一整套裁量得体的西装,戴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看起来一脸义愤填膺的表情。

慕月森笑了,心想着这是哪里来的卖保险的年轻人,已经是入了伏的天气,还穿得这么层层叠叠的,难道就不嫌热吗?

“小子,你不要找事。”他冷冷的说了一句,随即他感到后背被人猛掐了一下,夏冰倾在他身后小声的,恶狠狠的说:“放我下来!快点!”

金丝边眼镜的男人又发话了:“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慕月森一头雾水,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只有夏冰倾反应过来了,这位穿着锃亮皮鞋的男人,原来是在“见义勇为”!他以为自己在被慕月森家暴!

夏冰倾连忙艰难的抬起头:“谢谢你啊,但是其实我们是没有事情的,他只是在……背我回家。”

说完,她又拧了一下慕月森的腰眼,他倒吸一口凉气,但是就是不愿意把她放下来。

“这是……陌生人?”金丝边眼镜瞬间神色大变,立刻追加:“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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