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话 多事之城(二)(1/2)

加入佣兵团有一个好——可以听到各种无法暴露在阳光之下的故事,肮脏却又人兴奋。故事主角通常是盗贼、骗子、和女,第三者又往往天生自带前两者的技能。

蜜饯酒馆上演的就是「传家宝」,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骗局。

「穷小子」、「商团少爷」、「仆人」是同一伙骗子,目的就是让酒馆老板花大价钱买下一个连十枚铜角都不值的垃圾。

这让本期待看到新奇骗术的哈雷难免略微失望。

他默不作声地切割牛排,牛肉纤维被彻底切断,餐却没有与盘面摩擦出一丝声响,这是凶牙佣兵团老团长教他的办法,可以训练一个人更准地控制自己的力道。

吧台后面的酒馆老板神正常,但哈雷能看出他眼神中微微闪烁的紧张与兴奋。

很显然,他咬钩了。

唉,真是蠢。

哈雷的进餐已经渐入尾声,酒馆里又陆续来了几个新人,又过了一会,那个穷小子终于迟迟归来。

他的腰杆比之前挺直得多,说明他兜里应该装了足够的钱。

「这是我的饭钱。」穷小子一把将钱拍在吧台上,声音响亮。

老板昆特数了数:「您多给了五枚铜角。」

「那是小费。」穷小子此刻的口吻就像是出门兜了一圈就变成富翁,「把我的宝贝还来。」

昆特把匕首递了过去,穷小子拔刃检查,然后进了怀里。

「你不要觉得我是在怀疑你,只不过这件宝贝太珍贵,让人难免会产生调b之心。」穷小子笑了笑,「老板你是个好人,我以后会再来光顾的。」

「说句实话,我的确想过要私吞这柄匕首。」老板说,「说出来您大概不会相信,您的这柄匕首像极了我母亲曾经留给我的那一柄,但可惜我给弄丢了。」

「你之前还说它连五十枚银环都不值。」穷小子讥讽道。

「就工艺与材料方面来看,在铁匠铺里可以随手买到更好的。」老板说,「但我愿意花一枚金,买下一份念。」

「什么意?」穷小子叫道,「你要买下咱的传家宝?这不可能,就算在咱最困难的时候,有人出过五十枚金我都没有卖给他。」

「那我出六十枚。」昆特说。

「你应该明白,传家宝对一个男人来说意义非凡,它既像是我的父辈,又像是我的兄弟,谁会舍得卖出自己的亲人?别说六十枚金,就是一百枚都不行。」穷小子说。

「难道你想一直依附你叔叔活下去?」昆特觉得自己说出了一句聪明的话。

穷小子立马配合地摆出被说中要害的模样:「用不到你对我指手画脚。」

「我出一百二十枚金,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能让你在山牛城有一个很好的起点。」昆特道,「当你变成一个大人物,你完全可以自己留下传家宝,我相信到那时绝不会只是一柄不入的匕首。」

时机到位了,穷小子装出被他说服。

「好,一百二十枚金,现在就要。」

昆特极力掩饰心中兴奋,他上了酒馆二楼,又很快带着钱袋下来了。

「点点吧,一枚不少。」

穷小子把金倒在吧台上,用手指一枚一枚的数,再重新装回钱袋,然后从怀中掏出匕首。

「这匕首是你的了,别再弄丢了。」

但昆特并没有接过匕首,而是微笑了一下。

这个笑容很古怪,仿佛一只猫盯着一只无可逃的耗子。

什么况?

哈雷非常意外。

穷小子显然被吓到了,他意识到问题不对,转身就要走,却正好撞在另一人的口。

「着急去哪?」那人说,他刚才进来的新人之一,进门的时候哈雷就留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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