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见面惊喜(1/3)

怀揣着一腔报国的热忱,马不停蹄赶来的曹团长对已经在望的孟菲斯主城有着非常强烈的向往。只是看着那高大厚实的城墙,还有上面那风道雪箭留下的痕迹,曹团长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曹团长都可以想象得到哪些铁骨铮铮的比蒙勇士在这个苦寒之地戍边的画面,而曹团长觉得自己的使命非常崇高,因为他是想要解放出南疆这些比蒙勇士。

曹团长也是一个思维跳跃幅度相当大的人,在一路上也不止一次的幻想过和这些南疆勇士会面会是什么样的画面,可最后的事实告诉曹团长,他大错特错了。劫掠团在帝国内部声名鹊起,但是更多的是臭名远扬的性质,也就是说,曹团长自己都不觉得自己会有什么面子。像是夹道欢迎劫掠团这样的画面,那只有可能存在于幻想当中。

因为这样,曹团长想的也顶多不过就是老老实实的加入行伍,跟周围左近有关系的战斗单位打打招呼,混个脸熟,之后有个照应就行了。现在可不是在流亡之域,太过高调可是没有什么好处的,闷声发大财,这才是参与这种大型会战应该持有的态度。

不过曹团长绝对没有想到的是,当劫掠团出现在孟菲斯主城之外时,立马就发生了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实。本来孟菲斯主城还是井然有序的,城门大开,还有不少的比蒙贩子在城门周围做生意,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完全感受不到半天严冬酷暑带来的凉意。就像是那句俗话,有比蒙热血男儿所在的地方,便永远不会寒冷。

好歹这里也是比蒙帝国南部行省的主城,就算不是固若金汤,也不是一般的流寇盗匪能够威胁得到的。孟菲斯主城的城墙高达几十米,同样是比蒙传统的厚重风格。典型的坚城。只要城门一关起来,想要打进去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城内的面积相当庞大,因为南方诸蛮的威胁,孟菲斯城从建设开始,就是以堡垒的构思来建造的,耗时足足上百年方才建成。就连孟菲斯的比蒙农民和牧民,根本不用出城就能够在城内做好耕种和放牧,可想而知这孟菲斯主城是有多么的庞大,可以说是现在比蒙帝国当中最大的一座城市,规模比斯里兰卡皇城都还要夸张十几倍。堪称是气势恢宏的典范。

“大家伙都看看,这就是咱们比蒙帝国第一要塞的风采,孟菲斯主城从建成至今,经历过无数次的战争,却从来没有半个侵略者能够踏足其中,这是比蒙帝国南疆最坚实的屏障!”大概是因为很长时间没有看到孟菲斯主城的风采,斯嘉丽足足回味了好半天,方才想起了自己是劫掠团第一导游的职责,非常自豪的给劫掠团战士介绍了起来。

其实哪里需要斯嘉丽多说半个字。劫掠团的战士们早都已经驻足观望了,人人都不由自主的站得笔直,仿佛只有这样的精气神,才能感觉自己不那么渺小。乐邦和一群银背猩猩武士已经快要灵魂出窍了。这些从贫穷的克利夫兰走出来的伪骑士,一开始的蓝图,就是在这里。直到他们真的来到了这片大地上,才发现自己以前的想象是多么的空洞无力。

这里是一个诞生英雄的地方。可你也完全能够想到自己在这个巨大的要塞面前连坨屎都算不上,想要混出头,哪里是这么容易的事。隔着老远。也能够看得到城墙上来回游弋的巡逻队伍,数量非常之多,密密麻麻的,非常尽责。理论上来说,越是坚实可靠的要塞,负责巡逻的人往往并不多,因为不需要。像是孟菲斯这样的巨型要塞,就算是百十米安插一个守卫,都能保持足够的安全性。在孟菲斯那近乎高耸入云的厚重城墙外面,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地带,任何宵小之辈要靠近这里,都极容易被发现。

可孟菲斯还是有这么森严的动态防御,可以想象这些南疆的战士是有多么的警惕了,甚至你可以想象他们齐整的军容军貌,还有那一丝不苟的军纪。曹团长抓了抓脑袋,点上了一支大雪茄,良久之后方才吐出了一股白烟,徐徐道:“雄关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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