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2)

瑶池爱,一闹可教地府伶。先莫着急拳脚踢,敢问姑娘芳龄许?无言拔剑对我心,一笑再泯我心意。越疼我偏越无礼,先抱再抚顶。青丝三寸胜蜀锦,腿如温玉润君子。早闻卿脚快无影,今毁一蛋尚足矣!招亲亭内我封顶,大难不死天为证。誓娶红衣伴我衣,定不负相思意!”

某年某月某日,天罡誓娶鱼红衣!

他如风而来,疯癫而去,成为了世人眼中可敬可佩的笑柄,而在鱼红衣心中他的位置却越来越不可磨灭……

最终当他练就一身盖世武功归来时,鱼红衣早已饥渴万分……不对,应该是百无聊赖的等了他三年后。

那一日,暴雨如注,鱼红衣在亭中发呆。

他头戴一顶斗笠,身披蓑衣,在雨水中湖水上踏莲缓行,显然,在这压抑的天气中,他很紧张。

斗笠遮住了他昔日如玉树临风的脸,但当他拔剑的时候,当他风华绝代的身姿劈开这漫天雨幕的时,一张匪夷所思的脸出现了鱼红衣面前……

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满脸红光的刘天罡,回到村里的家中时早已天黑。

屋中的鱼红衣虽然身着粗布衣裳却依旧美玉无瑕,但是她挺着的大肚子却十分煞风景,刘天罡这个畜生竟然……还十分高兴……

鱼红衣当然也十分高兴,这个神奇的家庭即将迎来第三个奇葩,只不过不知道长的像谁,如果像刘天罡的话,我一定会将他写得死死的,如果像鱼红衣的话我还可以考虑还他们一家一个幸福人生。

刘天罡和鱼红衣一同不知所措的将饭菜摆上饭桌,然后温馨的开始吃了起来,但是在未来迎接他们的却是一场狗血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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