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百一十二章 大度(1/2)

晋昌人比较懒,通过起名就可以看出。

渔村叫惠通城,皇陵叫惠通皇陵,就连惠通皇陵所在的群山也叫惠通群山。

一支沉默的队伍行走在群山之中,两千七百余人,原本是来盗墓的,谁知差点变成了立等可取直接进去平躺了。

天无绝人之路,救了一群打家具的,得知了隆城的位置,也让大家在绝路中看到了希望,两千多盗墓贼奔着希望使劲。

凤七、月芯以及两名飞云骑回来了,隆城大约有三千守军,不是驻扎在什么折冲府或是屯兵卫,就在隆城之中,港口的确有海船,不过都是近海海船,没有什么值得警惕的,就是一座不到四万人口的城池,附近几个村庄,良田倒是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凤七和月芯依旧没什么进展,贺老三特意问了一嘴,凤七说光顾着赶路了,也没什么机会促进感情,但是秦游认为应该是七仔怂了。

绝境中最是磨炼意志,秦游的意志如今就空前的强大,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古铜色的皮肤闪闪发光,棱角分明的脸上,写满了“卧槽”。

因为山路太难走了,俗话说的好,本来没有路,人走的多了,路就出来了。

但是没人愿意去把路走出来,反正秦游肯定是不乐意的。

要么悬崖峭壁,稍微不注意就粉身碎骨。

要么山地湿滑,一不小心就成了滚地葫芦。

要么杂草过腰,每走一步都要大跨步极耗体力。

除了飞云骑和山民外,寇众以及不义岛群贼,就连骁勇善战的双刀武卒都满身大汗。

最遭罪的就是这几天天天睡觉都会乐醒的四百名寇众。

明光铠抗揍。

陌刀所向披靡。

这都没错,问题是---沉啊!

辎重什么的都放在坟城皇陵了,大家就带了随身的干粮,倒是不重,可作战是需要铠甲和武器的,所以明光铠和陌刀就成了必需要携带的,艰苦耐劳的寇众们虽然没有叫苦连连,可哆哆嗦嗦的双腿还是出卖了他们有些扛不住了。

一天一夜,大家终于到了山民之前标记过的一处有水源的位置,秦游大手一挥,原地休息。

点燃了一堆堆篝火,开始埋锅造饭。

秦游脱下了鞋子,看着脚上的水泡,疼的呲牙咧嘴。

斐云荣拿出了银针,轻轻挑破了秦游脚上的水泡。

除此之外,因为走在最前方,秦游没注意,脚滑了一下,脚踝被一种类似于蒺藜的植物刮掉了一层皮。

刚开始还没怎么样,结果到后来一出汗,越走越是疼。

不过秦游一直没声张,咬牙支持着。

斐云荣注意到了秦游的脚踝位置,满面心疼之色,连忙从袖中拿出了一个小瓷瓶,结果倒了半天,只倒出了一丁点药粉,根本不够。

斐云荣回头对月芯说道:“将巫雪叫来。”

秦游微微一愣。

他都差点忘了还有这么一号人了。

说来也怪,刚来东海的时候,哪哪都能看到巫雪,可自从斐云荣出现后,这人就和凭空消失了一样,明知道巫雪就在队伍中,一直和大家在一起,可永远都碰不到,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奇怪。”秦游看向凤七:“好久没见到巫雪了。”

凤七挠了挠后脑勺:“巫雪是哪个?”

秦游:“…”

过了片刻,一身劲装的巫雪走了过来,见到了秦游的伤口后,眉头一拧,没等斐云荣开口就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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