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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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果然没错,范小罗小朋友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
我忽然感到有些心酸。>
既然我的死亡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了,我又占了人家的躯壳,那么我就好好地以这个身份,完成我应尽的责任吧。这个房子本是范晓琳远房叔父的,在范晓琳考上大那年,因为全家搬去外国又舍不得卖掉这套住了十年的房子,才让范晓琳以看房子的名义住了进来。范小罗本来是在家附近读小学的,妈妈病倒后,范晓琳为了方便照顾他,把他转学到了自己学校附近,和自己住。范晓琳的妹妹范晓雅则是读的寄宿制高中,不需要担心她的住宿问题。只不过每周六,范晓雅会到这里来看姐姐和弟弟。>
而范晓琳的妈妈还在老家,由她的婶婶照顾着,商定好她每月寄500回去。本来当初范晓琳是想把妈妈接来这里住的,但之前妈妈要在老家赚钱养家,不能行动后偏偏晓琳又做了不能让她妈妈知道的工作,所以她也就随了她妈妈的心愿。>
我想了一个上午,想着未来的路要怎么走,却发现除了在现在这条路上一条道走到黑以外,根本没有其他的出路。>
毕竟我还欠着万紫千红两万块钱呢。>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范晓琳只在万紫千红工作了一个星期,就遇到了被逼出台的事,谁知道以后还会有什么事?下药啊,轮啊,群啊什么的,我光从小说里看就觉得很可怕了,一点都不希望自己遇到。>
所以,果然还是要尽快还清钱,然后逃出这个泥潭。>
在大厅里稍微运动了片刻,感到身体没什么大问题后,我吃过早上剩下的粥,然后从范晓琳的衣柜里挑出一套可爱的连衣裙,并为自己画了个淡妆。>
昨天额头上只是破了一个很小的口子,位置又比较靠头皮,用头发遮一遮就完全看不到了。>
翻出手机中存的号码,我一下子就找到了刘姐的。拨了过去,告诉对方我想下午就来上班后,刘姐虽然疑惑,却禁不住我的坚决,同意了。>
从今天起,我要做拼命三郎,早点还清欠万紫千红的钱,才能早日脱离苦海……不过,以每天都能拿到三百小费来算,我就算不吃不喝,也得工作个两个多月。再加上这期间我要负担妈妈弟弟妹妹以及自己的生活费……起码得半年我才能还清那两万了。然后再过半年我又该交那十几万外债的利息了。>
真是令人绝望的结果。>
不过,如果我不拼命的话,才更绝望呢!>
为了省钱,我坐公交去了万紫千红。唔,穿高跟鞋挤公交果然累。>
老实说,昨天在万紫千红我是处于一种完全迷糊的状态,所以今天白天这么个亮堂的环境里,我还是挺紧张的。进门的时候我企图目不斜视,但那保安似乎认得我,居然对我点了点头,害得我不得不也回以僵硬的微笑。>
按着昨晚的记忆,我坐电梯上了四楼,一路走到底,进了所谓的休息室。>
休息室里已经有三五个女孩在等着了,其中就包括昨天那个叫洋洋的女孩。见我进来,屋里的几个女孩都一脸无动于衷的表情,只有洋洋挑眉看了我一眼,随即转过头去不屑地嗤了一声。>
我走到角落里坐下,不与她计较。>
范晓琳的日记里没有提到万紫千红里的任何女孩,甚至这段时间,她的日记也大大缩水了。我想这是因为不得不做这行的她内心极其痛苦吧。那么我就可以推测,她根本不会与万紫千红里的女孩有交情——她根本就不屑与她们接触。>
这样正好。>
进门的时候我顺道看了眼门口的营业时间,是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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