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大家说(2/2)

别荒凉的地方,孟海说这里兔子最肯来。果然没过一会儿,地上跑来一只兔子,兔子奔跑迅速,夜独泓就去追赶兔子,他使动轻身功夫,比那兔子跑得还快,就追到兔子,逮住了兔子。夜独泓拎着兔子的一双耳朵,提溜着兔子来到孟海和岛主的面前,说:“这家伙跑得挺快,我跑得比它还快。”

他们回到家,孟海把兔子杀了,割出净肉来,就把净肉交给苏雨。苏雨用孟海的那口锅给大家做兔子肉。苏雨的医术高明,厨艺更是精湛,大约半个时辰,苏雨就做好了兔子肉。

他们又围着桌子吃肉,他们一边吃一边说话,大家说的都是些轻松愉快的话题,于是时不时传出一阵欢笑。

“我们吃兔子肉,有没有想过兔子吃我们的肉,”夜独泓说,“那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

“是啊,我们吃动物的肉,”岛主说,“动物何曾吃过我们的肉?”

“怎么没有吃过?”孟海说,“就有老虎吃人的事情,难道你没有听过?”

“是有,”夜独泓肯定了孟海的说法,“我还见过被狼吃过的人,剩下的部分那可真叫一个可怜,我和苏雨在就见过这等恐怖的事件。”

“吃肉也没什么问题,”苏雨说,“这是人的正常,我们吃肉,也是食物链的一个环节,没有必要太过自责。”

“这么说人们打猎吃动物的肉也是天经地义无可指摘的事情了?”岛主说:“我有些想不明白。我就想,人要是不吃饭还可以活着,那该有多有趣?”

“哈哈哈哈。”四个人齐声笑起来。

夜独泓说:“我不吃肉,就会想吃肉,吃了肉我就饱足,温饱使得我心里美滋滋的,然后我就开心,这对我来说是件好的事情。可是对兔子来说,它的肉被我吃,自然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又说:“要是我们呼吸就可以生存下去,不必要吃饭,那的确有趣。”

“哈哈啊,哈哈啊,啊哈哈。”四个人又欢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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