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后记:为什么是罗马(2/2)

供了原型。实际上正如本书第三章所述,罗马的政体设计确实精巧而高明: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大会,分别对应着君主制、贵族制(或寡头制)和民主制,可谓集三种制度的优越性于一身。

当然,罗马并非没有问题。他们的问题是:一人一票的直接民主只适用于小国寡民的城邦国家,变成超级大国以后就再难实行。此外,元老院的精英性质和奉献精神没有制度保障,执政者从任期一年的执政官变成终身制的皇帝,则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因此,只要把人民民主由直选制改为代议制,给执政者(无论他叫总统还是国家主席)一个合适的任期,再解决元老院的组成问题,几乎就是最不坏的政体。

更重要的是,罗马的共和精神和法治观念,恰恰是现代文明最需要的。事实上,只要坚持共和,坚持法治,则无论人民民主,抑或君主立宪,都是现代文明。

这就是罗马的贡献。

更何况,他们还贡献了基督教,尽管基督教其实是罗马帝国和罗马文明的掘墓人。

这样看,中华文明就有了别样的意义。

中华文明的意义在于:一个如此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没有宗教信仰,也不靠血腥和暴力,却能长时间维持统一,或在四分五裂和外族入侵后重建家园,维系文明数千年不中断,这里面难道没有原因?

同样,中华文明虽未中断,却在衰减,并逐渐失去世界性。相反,罗马文明却浴火重生,在文艺复兴之后成为西方现代文明的源头之一。这里面难道没有奥秘?

当然有。

只不过,弄清楚这奥秘,需要全球视野。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写本书的原因,也就是本书为什么要从世界、历史、制度、信仰和理念五个方面展开讨论的原因。现在期待的,是诸位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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