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上海往事(1/3)
旗袍
即便是一只蜘蛛,她也会在雨后选择一个角落回忆往事。现在就是一个雨水充沛的午后,我觉得自己像一株葱茏的中年植物,想要把脚长成根须的模样。我必须老实交待,我生于诸暨县,枫桥镇,丹桂房村,如果你不明白,你就想象一下一座江南的村庄。武侠小说中少年侠客骑着马披着蓑衣,一般都会打马跃过这样雨水不断的村庄。一闪而过啊,一闪而过。我生活在杭州,在城西吃住,在闹市区工作。我总是在微醺的时候迷恋和想象上海,她是我生命中一个时常重复的长梦。如果给这个梦一个时间,我希望她是民国。
民国年间的“孤岛”时期,硝烟还没来得及散尽,沉闷的炮声刚刚过去,但上海的繁华不会输于现在。《色戒》中王佳芝坐着叮叮作响的轨道电车,微雨洒进了车窗,我觉得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镜头。在车墩影视城,我看到一位开这种车的中年男人,他穿着脏兮兮的灰白色制服,面无表情地为一个新开的戏把车子开过来又开过去。我觉得我喜欢这种单调的职业,我愿意当这样一个在电车上发呆的司机,哪怕开的是没有乘客的空车。
在同一条短小的路上,反复地脸含愁容地开着同一辆作为道具的电车,这是一种变相的幸福。
现在,请假定这是一辆空车,车里装满的必定是我民国年间的忧伤。然后,枪声响起来,汪伪、军统特务,日本宪兵和特务机关,共产党地下人员,在这样的一座城市里开始暗战。那种平静之中的惊心动魄,是一种比曲别针还弯曲但却闪亮的人生。2010年的某一天,我开始创作电视剧《旗袍》,一个叫丁默群的清瘦男人,一直都坐在极司菲尔路汪伪特务机关的某张皮沙发上,一坐就坐过去他的一生。我不知道是为王志文而写了一个丁默群,还是丁默群本来就为几十年后的王志文活过一回。总之《旗袍》就这样粉墨登场,女一号马苏不停地变换着旗袍,在这部剧集里走来走去,仿佛她有用不完的力气似的。
我十分害怕她细小的腰肢,有一天因为高跟鞋的突然折断,而在百乐门舞厅里折了她的腰。
我想我是迷恋旗袍的。我认为专做旗袍的裁缝,一定会有一只藤箱,里面装满了皮尺、剪刀、划粉、布料、盘扣,以及一应俱全的各式工具。他去为太太小姐量体裁衣,民国才会显得丰盈起来。他的藤箱如同我的电脑包,同样是为谋生而使用。我总是背着电脑包风尘仆仆地赶往剧组,在那儿住下来开始我的生活。所有的演员都在演戏,我有时候也去拍摄现场看看,可是我怎么都觉得我一步步走过去,走进的不是片场是我的人生。
《旗袍》是写得很辛苦的一个剧,我留下的纪念不是一袭旗袍,而是拍戏的某个夜晚,我在片场捡起的日本宪兵枪膛中跳出的子弹壳。现在这枚子弹壳躺在我的书房里,见到它时,我总是仿佛能听到一声枪响。多么响亮啊,像一记生活的耳光。
电视
在我十分少年的时候,我认为电视机是一种妖怪。其实你可以想象的。在上海龙江路75弄12号低矮的房子里,一个少年目光呆板,盯着十二寸的黑白电视机看电视。那时候电视机没有遥控器,换台时需要转动旋扭,旋转的时候啪啪作响。那时候电视机的屏幕是外突的,闪着灰色的光,像一个营养不良的乡村孕妇。这个哈着腰长得壮实肉感土里土气的少年,把大把的时间都用在了盯电视屏幕上。每天晚上,他看电视都要看到半夜,直到屏幕上雪花纷纷扬扬。这让少年想到了故乡枫桥寒冷的冬天,他在上海里弄外婆家狭小得转身都困难的房子里,十分坚定地认为电视机是一个妖怪。如果它不是妖怪,它怎么会把那么多的人间悲欢装进一个小小的匣子里。
少年就是我,那时候的我肯定不是玉树临风,我很肉,长得很像小兵张嘎。那时候我检阅的电视大部分都只有上下集,你可以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