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乔治的演讲(2/3)
血迹,还有法医的解剖报告,体内器官的积血情况,这些都说明一点,死者落地前是活着的,也就是说,她死于高空坠落的颅骨破裂。
她体内含有大量安眠药,远超过正常入睡的摄入量,还有大量红酒,所以,她是被人逼着,用红酒喝下安眠药后,在昏迷中,被凶手用某种方式扔下楼的。
从坠楼事件发生起,就有很多警探坚定的认为,是杰克逊先生谋杀了他的妻子,包括你们的boss纳尔森总警司,还有马丁内斯警探,那么,如果凶手真的是他,他是如何做到的呢?
在参加马拉松的跑步途中,偷偷溜回公寓,杀掉艾格尼斯夫人,然后再返回跑道,这是最容易想到的一种方式。
我们不但有杰克逊自己派人提供的照片,也搜集了很多记者们拍摄的选手照片,但是,马拉松的赛道很长,持续的时间也很长,现在我们开会时,还有警探正在反复验证,从各个不同地点,用汽车、地铁等各种交通工具,返回大楼杀人所需要的时间。
虽然,他们还没有传回最后的结论,但我分析后判断,他不是用这种偷偷返回的方式杀人的,这种验证的最后结论,只会进一步成为杰克逊的不在场证明。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杰克逊先生是一个社会名人,在马拉松赛道上,他是很吸引人注意的,他还提前安排下属骑自行车拍摄他,又主动派人送胶卷给警局,证明他早就做好了这方面的准备。
我们设想一下,他不能无缘无故的脱离赛道,只能在赛道上一些转弯的视线盲点,避开选手和观众的注意,才能离开赛道,再去换衣服后赶回公寓,爬上18层楼,杀人后再跑下去,再赶回赛道,还要选择视线盲点插队进去,怎么估计这个过程,也不会少于半个小时,他的身份,真能脱离赛道半小时以上,还不会被人发觉么?
不对,只要细细琢磨后就会发现不对,他提供的那些照片,在赛道上的位置一定是连贯的,不可能暴露出这么长的时间空隙,他不是用这种方式杀人,所以他才这么自信,甚至主动向警局提供照片。
不是他亲自动手,那么是买凶杀人?杰克逊大厦是豪华公寓,门禁森严,有门房、有保安,陌生人很难进出,但是这些保安措施,对某些专业人士来说,并非不可能潜入进去杀人,何况,他还可以花钱,买通公寓内的工作人员行凶,这样更不引人注意。
在理论上,买凶杀人这点,似乎不能彻底排除,但是,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其实并不高。
因为如果是买凶杀人,不需要刻意选择这个时间和这种杀人方式,他干脆出国旅行或者公干,然后让人杀掉艾格尼斯夫人,对他来说不是更简单,更没有怀疑。
另外,为别人杀人可不是无偿的,总要付出足够的金钱,单纯的金钱付出,对杰克逊来说还是小事,你们知道,我也是一个大富翁,也不会在意花多少钱,只要能干净彻底的解决麻烦。
问题是买凶杀人后,随之而来的后遗症很难解决,首先,很难遮掩买凶杀人的资金动向,杀手可不会同意先办事后付款,警方又一定会对他的资金动向追查到底的。
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麻烦,但还不是主要的,最要命的是,这是主动授人以柄,杀人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麻烦,但是,买凶杀人的行为则意味着,之前的麻烦还没解决时,就已经先主动的,跳入了另一个巨大的麻烦之中。
以后的日子里,他和凶手之间就是我为鱼肉,人为刀俎了,甚至凶手只拿钱不干事,继续勒索他,他都毫无办法,难道再杀一次人解决这个麻烦,这就陷入恶性循环了,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能支付得起金钱去买凶杀人的人很多,但是很少有人会真这么选择。
对于杰克逊来说,他更不会这样选择,他是一个自大且骄傲的人,以他的性格,绝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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