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失踪十一年的人十一年前的凶杀案(3/4)

,他只能在市上班工作。

陈逸明心里很清楚,父母为什么反对他去市,因为他们担心陈逸明会像陈志一样,去了市就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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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前的一个冬天,市公安局接到报警,一个拾荒者,在市一家废弃的养蛇场拾荒的时候,发现了两个黑色的塑料袋子,在塑料袋子里面装着一直人手和一只人的大腿,这名拾荒者在打开袋子的一瞬间,直接给吓晕了过去,等到他再次醒来的时候,连忙爬起身来,连滚带爬的跑到当地的派出所报了警,随后,警方就赶到了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搜索。

当时,负责这起案件的正是陆晔,当时他还不是市公安总局的局长,只是分局的一个局长而已。

警方在来到现场之后,迅速的封-锁了现场,对塑料袋子里的尸块进行了辨认,在一番辨认之后,发现拾荒者说的没错,那确实是人的一只右手和一条左腿的大腿部分,警方又在现场四周展开了搜索,结果,又发现了两个同样的黑色塑料袋,里面放着一些肉块和人骨,但是尸块很少,不经过法医详细的检验看不出是人体的哪个部分。

警方在现场仔仔细细,反反复复,就差掘地三尺了,也没有找到人体的其它尸块和身体组织。

法医对现场发现的尸块进行了详细的勘验,发现这些尸块都是源自同一个人的尸块,经过拼装之后,现场只发现了一只还算完整的右手和一条残缺的大腿,其它的尸块都因为高度腐-败,已经无法辨认了。

法医根据对尸体的检验,得出了以下结论。

死者,男性,年龄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身高一米七三,体重大概在一百三十斤左右,不属于体力劳动者,除此之外,法医没有获得更多的线索。

当时勘验尸体的不是别人,正是现在省公安厅的法医主任孙文耀。

孙文耀当时之所以判断死者不是体力劳动者,主要还是根据现场发现的尸体的还算完整的右手手指判断的,一般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因为长期劳作,手上都会出现一些痕迹,比如老茧,伤疤之类的,但是死者的右手,十分的干净和光滑,手指没有伤疤,也没有老茧之类的,手指的指甲也修理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应该是从事脑力劳动的人。

既然发现了尸体,而且尸体还被分尸了,根据现场的情况,一看就知道,死者不可能是意外死亡,那么想要侦破此案,首先就必须得弄清楚死者的身份,可是警方在现场没有找到任何一件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东西,既没有发现死者的身份证,也没有发现工作证之类的东西,就连衣服都没有发现,这让案件的侦破有很大的难度。

现场是个废弃的养蛇场,已经荒废了好几年了,当年那个养蛇场还是比较出名的,但是后来因为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养蛇场倒闭了,所以那个地方就荒废了,养蛇场的位置比较偏僻,靠近丛林,平时那里都没什么人去,因此,除了那个发现尸块的拾荒者之外,现场找不到目击证人,而且,根据法医的勘查发现,死者至少已经死亡三到四个月的时间了,如果不是塑料袋密封的好,加上当时气温比较低的话,估计死者早已经腐-败成一堆白骨了。

没有目击证人,没有完整的尸体,找不到尸源,就没办法迅速的侦破此案,加上现场只是一个抛尸现场,不是第一作案现场,侦破难度可想而知。

于是,警方首先就从失踪人口开始调查,因为当时侦破手段和侦破技术比较落后,所以,想要从众多的失踪人口中调查出死者的身份信息,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警方除了保存了死者仅存的尸块之外,还保留了死者的信息,除此之外,案件一直都没有得到侦破,就像许琅的姐姐许蝉一样,尸体还存放在公安局的停尸房里。

时过境迁,一转眼,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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