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盗墓之王 下(1/3)

噜啦啦,度周末归来,筒子们都还好吗?

“杀自己人?为什么?”金古的大队人马就好像沙漠里的风暴一样轰轰烈烈的撤走了,原地留下的,就是沙姆斯那具脖子上被开了一个洞的尸体,看着她,三位女士的眼睛里多少都流露出一丝不解,“讨好吗?先别说在我们眼前做这种事到底有没有意义,当着自己的一群手下赤裸裸的干掉自己人,他就不怕众叛亲离?”

“我看,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距离尸体最近的神秘女士伊斯塔露,挑着眉毛说,她走近死者身边,用脚尖在对方的外衣上轻轻一划,那件看起来就很破旧的条纹外套就一下被撕了下来,露出里面看起来像内衣似的东西,“我猜这就是原因。”

因为最后时刻那种莫名其妙的变身现象,原本颇胖的沙姆斯变成了一个骨节嶙峋、青筋外露的瘦子,身上穿的衣服和裤子都因此变得很松很容易就能往下扯,只不过,这样的变化并没有发生在内衣上,因为这个表面看起来满传统的阿拉伯小商人,竟然穿了件紧身内衣。

其实认真来说,很难判断被这小老板贴身穿着的这件衣服是不是内衣,因为他并非以任何一种织物作为材质,相反却是由很多片托盘大小的半透明肉色皮革拼接缝制而成的,这些触手柔软、纹理细致、每一块上面还带着特别花纹的皮革算得是不错的皮子,但是很难让人相信它们会有那么出色的弹性,竟然会穿在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身上同样的紧贴合身。

“竟然是这种东西,啧,真难看!”乔伊斯女伯爵打量着这件被沙姆斯贴身穿着的皮质怪衣,撇着嘴,就好像看到一摊呕吐物似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其实不仅是她。另外地两位女士虽然表现没有那么明显,但是脸上同样透出了鄙夷的表情。

她们全都认识这东西,虽然未必见过实物,但是因为这东西实在破位有名,这几位女士想不知道,而她们所露出的鄙夷表情绝对不是因为死掉的沙姆斯,恰恰就是因为这东西本身。

很少有人能分辨出缝制这东西的到底是什么皮子。就算勉强能认出来的人,他们大都也难以置信,因为这衣服整个是用人皮缝制的,而且不是一两个人。而是很多人,并且每人只取,眉线以上那一层头盖骨上地皮肤---那每一块皮上留下的蓝色花纹,其实没有任何魔法用途,而是因为被杀掉取皮的人普遍拥有纹身的习惯。这才留下这种奇怪符号。

这件皮衣来自斯奇提亚人,那群号称人类历史上最年轻地民族,并且在公元前被波斯人灭亡的野蛮种族,在那个古老的蛮族中,制作一样这种皮衣是每个战士一生的义务与荣耀,衣服上的每块头皮都必须由他们亲手获取,成衣之上会留下补足祭司地神秘法术,不仅可以抵御高温与严寒,还能让人变成类似食尸鬼似的怪物,算是一种普及性颇高的实用魔法物品----但是据说。如果主人以外的人使用衣服上附着的特殊能力。将会遭到强烈诅咒。

金古是一个有名的盗贼团伙,经常会从地底下挖出一些有趣的东西,这些东西普遍被转卖给了或明或暗的各种神秘组织,并且借此让金古的势力发展到今天的水平。为了避免惹出麻烦引起联席会议不快,金古内部有一条很严格地规矩:各种神秘物品只能由首领持有,或者卖出,或者在有需要使用时分发给身边地特殊人士。很显然。沙姆斯即不是金古的首脑。也一点看不出特殊人士的模样。

“看得出来,费恩那家伙手段的确不错。”女伯爵歪着头感慨一番。“这么一个断然处置,之前这家伙被我们狠揍的事就可以一笔带过了,不但示了威、表明了态度。而且一点都没丢面子,顺便还教育了手下人不要乱搞,天,这家伙还真是人才。”

“是人才,而且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他。”伊斯塔露女士点头赞同。

“真是这样?就我所知,此人和联席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